作者:邓建鹏 李铖瑜
邓建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铖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发表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4年第6期。
摘要: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是金融风险聚集的核心场所,常因黑客攻击、洗钱犯罪、平台欺诈等问题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造成严重威胁。美国通过联邦与州政府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在防范上述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在证券、商品期货和支付领域的执法力度较强。基于对美国经验的反思,中国监管者可在建立平台注册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反洗钱义务等方面优化现有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监管路径,以实现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区块链金融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普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迅速崛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种新兴资产形式也带来了诸多挑战。中心化交易平台作为加密货币交易的主要载体,不仅承担着价格发现、订单匹配等基础功能,还因其复杂业务模式而成为风险集中的焦点。例如,2022年FTX事件中,用户资金被挪用导致巨额损失,进一步凸显了平台监管的重要性。
我国自2013年以来,对加密货币相关活动采取了严格的“禁令型”监管措施,但地下交易平台的活跃显示现行策略存在一定局限性。在此背景下,借鉴美国监管经验并结合本土实际,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交易平台是黑客攻击的主要目标之一。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球至少有47家交易平台遭受重大黑客攻击,累计被盗金额近27.2亿美元。其中,日本交易所Mt.Gox在2014年丢失超过85万枚比特币,给投资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由于加密货币具备去中心化和匿名化特性,其常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部分交易平台未能履行充分的反洗钱义务,缺乏动态监测和报告机制,使得这一问题愈发突出。
交易平台上的诈骗行为屡见不鲜,包括虚假宣传高额回报、上线高风险项目等方式骗取投资者资金。此外,一些平台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增加了欺诈风险。
交易平台兼具市场监管者与参与者的角色,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提供了便利条件。例如,Coinbase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起诉,而部分平台通过伪造交易量来操控市场价格。
用户存储在平台上的资金可能被内部人员挪作他用。例如,FTX事件中,客户托管资金被转移到关联公司进行投资,最终导致平台破产。
美国对加密货币交易平台采用多层次、分权式的监管模式,既强调联邦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又赋予各州较大的自主权。
美国要求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系统,防止黑客入侵。例如,纽约州规定服务商必须定期提交网络安全报告。
美国通过立法明确交易平台的反洗钱义务,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活动监测等内容,并针对加密货币特点设定较低的风险阈值。
SEC和CFTC负责打击平台欺诈行为,从准入、监测到事后处置形成完整链条。
美国注重通过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同时对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SEC提出将平台纳入法定“托管人”范畴,要求隔离用户资金,并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规则。
基于对美国经验的总结与反思,中国监管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既是风险聚集地,也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未来,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仍需各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