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提交法案条款,这个工作小组将直接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交易委员会(CFTC),以及由监管机构任命的非政府利益人员所组成,评估当前的数字资产法规框架,最终目的是消除2021年创新法案中会遇到的障碍。
其中,非政府的代表会来自金融技术公司、金融服务机构、金融科技小型企业、投资者保护团体,此外,至少需包含一名学术研究人员。
需明确界定数字资产是否为证券
目前,美国的法规缺乏对数字资产的明确定义,包括符合哪些条件是证券,哪些又是商品。因此在界定数字资产本身,需要有一套明确的规范,让SEC(管证券)和CFTC(管商品)有所适从。
若法案通过,工作小组将在成立后的一年内向SEC和CFTC提交美国数字资产的法规框架分析,并包含改善一级、二级数字资产市场的建议,主题环绕在公平、秩序、完整性、效率、透明度等等。
提交此分析后,工作组可能会会解散,又或是在SEC和CFTC主席首肯下,延长一年,而延长一年的期间,工作小组需要再提交一份修订报告。
除了麦克亨利和林区外,共和党议员汤普森(Glenn Thompson)、共和党议员巴德(Ted Budd)、共和党议员大卫森(Warren Davidson)也是共同提案人。
商会首席政策官金(Amy Davine Kim)表示,这项立法目的是为美国数字资产建立有组织、全面的监管框架。
金说道:“工作小组会正式将SEC和CFTC结合在一起,解决多年来影响该领域法律透明度的一些关键问题。现在,我们有机会开始和一些利益相关者,一起有条不紊地解决这些问题。”
这将法案原定在周一(3/8)提出,由众议院的委员口头表决,但因为共和党议员玛乔丽・格林(Marjorie Taylor Greene)提出唱名表决的程序干扰,而遭到搁置。但格林似乎无意阻止这项法案,她只是反对其他法案,企图以程序动议来阻止某些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