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Finance Magnates》昨(28)日报导,美国德州参议院通过了《虚拟货币法案》(House Bill 4474),接下来须交由州长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签署即可正式立法。
该法案旨在补足《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关注于管控虚拟货币及其购买者的权利。内容明确定义了虚拟货币,并对当地加密货币企业提出一系列指导方针。法案中写道,虚拟货币是指:
(1)价值的数字化表示,它:(A)被用作交易媒介、记账单位或价值储存;(B)不是法定货币,无论是否以法定货币计价;并且
(2)不包括:(A)作为亲密合作(affinity)或奖励计划一环,由商家授予,但不能从商家中获取或交换为法定货币、银行信贷或虚拟货币的价值;或(B)由发行商或代表发行机构所发行,并仅能在同一发行商出售或在同一游戏平台上提供的线上游戏、游戏平台或游戏系列中使用的数字价值象征
最后提到,该法案预计自今年9月1日起生效。
共25州正研拟加密法规
House Bill 4474是今年3月12日,由德州共和党众议员Tan Parker主导提出。4月14日率先于德州众议院的退休金、投资与金融服务委员会公听会上讨论,并于本月11日投票中获得一致支持,才送交参议院表决。
昨天参议院也以全部9票同意、0票反对的压倒性结果通过。
另外,《Finance Magnates》也指出,目前美国境内有25个州正在研拟加密货币相关法案。包含无限期推迟加密货币法案谈判的阿拉巴马州,以及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的众议院法案House Bill 126,旨在州议会当中成立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特别委员会和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