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密数字货币的产业链条上,挖矿是上游产业,也曾是最赚钱的领域,无数怀揣着暴富梦想的后浪,在赚得满钵满盆的前浪的刺激和吸引下,奋不顾身地投身到挖矿事业中。只是,挖矿早已过了散户赚钱的阶段。
个人矿工的艰难岁月
挖矿是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一级市场,也是整个产业链条的上游产业。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需要由矿工处理并确认,随后记录在区块链上形成新的区块,并在完成记账后由系统给予矿工一定加密货币奖励,以此完成加密货币的发行。
早期加密货币的挖矿行为在普通个人电脑上即可完成。但随着区块链网络算力增加,挖矿难度随之水涨船高,此前常规的显卡已经难以满足挖矿需求,大算力的ASIC专业矿机成为矿工的必需装备。
为了获得更高的挖矿收益,矿工们开始追寻更高效的矿机。于是,算力更高且能耗更低的矿机不断由矿机厂商研制并投向市场,满足挖矿需求。大量新型矿机的出现,又进一步导致挖矿难度提升,使矿工期待更高效的矿机。
矿工们由此似乎被卷入了一场无止境的“装备竞赛”。
在这个过程中,比特大陆、嘉楠科技、亿邦国际等矿机生产厂商站上了加密货币产业链的食物链顶端。
挖矿产业也发展成为资本密集型活动,人人皆可参与的时代已经过去。个人矿工的生存空间在矿池、矿场大行其道之时,不断遭受挤压,几乎难以为继。
2020年5月12日,比特币网络完成第三次减半,每个区块奖励从12.5枚比特币降到6.25枚。在币价与挖矿成本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减半意味着矿工收益腰斩,矿机的回本周期翻倍。同时,减半加速了矿机设备更新换代,大量性能较差的矿机逼近关机价,最终被淘汰。那些无法更新矿机的小矿场和个人矿工日子变得更加难熬。
在矿机成本短期无法缩减之时,便宜的电力资源变得更加重要。当然,电价始终是矿业的风向标,也是矿工最大的支出之一。
与随季迁徙的候鸟一样,矿工一直也是随电价迁徙的流动大军。为了低廉的电价,矿工们不惜长途跋涉,远赴异国他乡。而对那些没有能力迁徙的个人矿工来说,铤而走险地盗电是更直接的选择。
盗电挖矿与比特币价格走势高度一致
矿工尤其是个人矿工盗电挖矿的案件在中国各地时有发生。
截止2020年6月1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比特币”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共检索到1278篇文书。其中与盗电挖矿相关的案件70起,占相关案件总数的5.48%。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01区块链
比特币挖矿盗电犯罪的案件在2019年之前逐年上涨。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2019年全国盗电挖矿案件数量分别为4起、16起、19起、26起、5起。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01区块链
2016年开始,比特币价格开始上涨,引发了第一波盗电“风潮”。到2017年底至2018年初,比特币价格暴涨,“地下矿工们”就像闻到了奶酪香味的老鼠,再次蠢蠢欲动,比特币盗电挖矿犯罪案件数目迅速攀升。到2019年,加密货币价格始终处于低位震荡,盗电挖矿的犯罪案件也大幅缩减。
从时间维度可以看出,盗电挖矿的趋势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走势高度一致。当价格位于高位或者上涨通道时,盗电挖矿的行为较为猖獗;而在市场冷清和币价下跌之际,盗电挖矿的活动频率也会明显降低。
大庆、马鞍山等资源型城市是盗电挖矿高发地
从过去五年相关案件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大庆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山西省大同市和河北省唐山市等资源型城市是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盗电挖矿案件的高发地。其中,发生在黑龙江省和安徽省的盗电挖矿案件最多。
这些高发地区或石油资源丰富,或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资源密集,电力使用量巨大,且资源开发场所一般地处偏僻,对于盗电团伙而言更易得手。
以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油田多分散在偏远地区,缺乏监管,相关作案人员多为作业大队工人或居住在作业大队附近的闲散人员,作案手法则多为私接电缆至作业大队油井变压器。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01区块链
花样百出的盗电“技巧”
盗电挖矿不是一件说做就可以随便做的小事。
除了选址,方式也很重要。如是乎,花样百出的盗电“技巧”呈现在世人面前。
在偏僻变压器处私接电缆、改装电表、安装干扰器等手法最为常见,菜窖、网吧、洗浴中心、学校、企业甚至坟头都是可能的作案地点,校长、企业员工、废品回收经营者等各种职业都有涉及。
(1)坟头掩护,盗用油田电力挖矿
2020年5月26日,黑龙江大庆警方根据油田提供的电力数据,怀疑某村附近有盗电窝点。经过摸排,两个无主无碑的“坟头”吸引了警方注意。因为在“坟头”不远处,有一堆柴火垛。按理说,柴火垛附近应该有村民居住,在坟头附近的树林中出现就很反常。
果然,在柴火垛下面,警方发现了一个地道入口,通向坟头下面的非法矿场。该窝点盗取油田的电力,运转着二十余台比特币矿机。
(2)校长副校长齐上阵,学校机房偷挖矿
2018年,湖南郴州某中学近几个月电费猛增,并且全校网络变得很慢。经过调查,老师们在电教室内发现了9台大功率电脑。原来,是该校校长与副校长在教室内挖矿,专门弄了9台机器在学校机房进行以太币“挖矿”,其中8台属于校长,1台是副校长的,产生的一万多的电费都在学校报账。
9台大功率“矿机”夜以继日的运转,不仅挖崩了学校网络,更使得学校电路无法负荷,差点引发火灾。
2018年10月,该校校长被免去校长职务,副校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3)偷装挖矿软件,借网吧电脑挖矿
2018年5月开始,吴某和邓某经密谋后,由吴某提供修改过的“挖矿”软件,利用邓某是花都区某网络科技公司的技术员的便利,由邓某偷偷将该“挖矿”软件安装到其负责管理维护的两个网吧的服务器内,只要网吧的电脑一开机就会自动运行“挖矿”软件,两人通过在比特购网站申请的账号收取获利,按照每一万个矿等于价值20元人民币,账号会自动将“挖矿”的收入结算转入钱包内。
截至邓某、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非法获利共6万余元。由于电脑长期运行“挖矿”软件,造成网吧电脑硬件损耗,并导致网吧的电费消耗大幅提升,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暗装脚本,偷企业算力挖矿
入职百度1年零3个月的安某,作为百度搜索运维部的员工,拥有操作百度搜索服务器的权限。
在公司给他配的MacBook上,利用iterm软件可以操控公司所有服务器中控机。借助这个软件,他通过中控机把挖矿脚本上传,让服务器批量下载挖矿脚本。这样,百度的算力就为安某挖矿所用。
通过脚本,安某将百度的运算资源上传到哈希网站。哈希网站通过其上传的运算资源挖取门罗币,最后根据其上传运算资源的多少,以比特币的方式向其结算。
接着,安某从哈希网站将比特币提现到otcbtc网站,并通过这个网站将部分比特币变现,然后买其比特币的人将钱转到了他的支付宝账户里。通过这种方式,安某在数月时间内获利数十万元。
事情败露后,安某被判刑3年。
盗电害人害己,挖矿需谨慎
每一个盗电挖矿的人,心中多少都怀揣着一个不计成本、坐等其成、一夜暴富的矿工梦。他们奇思妙想,花样百出,企图神不知鬼不觉,脑海内闪烁着无数“灵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只能以“警察局见”潦草收场。
近年来,全国电力供需形势紧张,拉限电的负荷和电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与此同时,盗电现象也愈演愈烈,国家每年由于电力能源被盗而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根据01区块链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由于比特币挖矿盗电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被盗电力价值)高达人民币2267126.6元。
随着国家及各地区加大对盗电行为的打击管控力度,众多盗电团伙和个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窃电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居民用电秩序,给供电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国有资产,还对盗电者和其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各种私下的窃电行为都无法保障安全,私拉乱接电线极易引发漏电、火灾等事故。
2019年1月份,长春市绿园区锦绣溪城小区3天内发生两起火灾,原因就是业主窃电,过负荷导致电表箱起火,幸好消防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但已经切实威胁到同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身犯险,人财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