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6 17:53:20

【《中国检察官》: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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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报道,《中国检察官》官方公众号发文称,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财产,符合“财物”特征,应当评价为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对象。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政策,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从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和认定标准与刑法保护“财物”的判断认定标准并无理论关联,涉虚拟货币合同有效与否,并不能作为否定虚拟货币刑法上“财物”属性的依据,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信息等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凸显并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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