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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消息,香港证监会近日发布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第12章中的内容涉及虚拟资产,其中几个子章节规定了客户尽职审查。指引称,在为客户执行属虚拟资产转帐(并涉及相当于不少于8,000元的虚拟资产)的非经常交易(包括虚拟资产转账及兑换)之前,金融机构须就该客户执行客户尽职审查措施,不论该交易是以单一次操作执行,或是以该金融机构觉得是有关连的若干次操作执行。除了一般识别的身份资料外,金融机构应取得额外的客户资料,可包括互联网规约(IP)地址连同相关的时间印章、地理位置数据、及装置识别码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