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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报道,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的一起案例,2022年2月被告人陈某伙同邹某、黄某商量以虚拟货币USDT作为交易对象,按美元价格兑换人民币。陈某利用手机与黄某进行泰达币交易约81.4万个,按当天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进行兑换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租车返程途中,陈某、李某在检查站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上述交易款项被当场扣押。大埔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买卖虚拟货币的形式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泰达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