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快讯(Alibtc.com):在去年11月,币安与美国司法部(DOJ)、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部门(FinCEN)等达成和解并认罪后,法院在昨(23)日正式批准了这些机构与币安先前宣布的认罪协议,要求币安支付43亿美元罚款,正式成为加密货币刑事案件中有史以来最大的罚款案例。
去年11月,币安承认允许在平台上与哈马斯和其他恐怖组织进行交易,并承认了三项罪名,包括反洗钱、经营未经许可的汇款业务以及违反美国制裁,创办人CZ则承认违反《银行保密法》,预计将于4月30日被判刑。
币安发言人:已显著执行认罪协议
据The Block报导,币安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币安对公司过去的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在采取认罪协议条款要求的措施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我们很高兴将此事抛诸脑后,继续走在成为世界上最值得信赖、最安全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的道路上。
作为协议的一环,美国司法部、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都要求币安任命「独立监察员」,美国司法部要求独立监察员需至少维持3年,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则要求5年。此外,币安还需任命一位新的CEO,这已经由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的Richard Teng接手。
16日时,彭博引述知情人士报导,币安的独立监察员可能会由负责FTX破产案的纽约律师事务所Sullivan&Cromwell升任,该事务所合伙人、前联邦检察官Sharon Cohen Levin可能会领导对币安的监察团队。
与美国SEC的诉讼还未结束
不过,币安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诉讼仍在进行中。去年六月,SEC起诉了币安母公司Binance Holdings、赵长鹏、币安美国(Binance US)等,向被告提出13项指控,指称被告经营未注册交易所、非法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和出售证券、不当处理客户资金…等。
币安试图驳回SEC诉讼,1月22日时,其与SEC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此案进行为期4小时的听证会,并援引「重大问题原则」,该原则规定,一个机构要发布具有重大经济或政治影响的规则,需要获得国会明确指示才可这样做。
然而,法官Amy Berman Jackson对币安的立场提出质疑,她询问币安律师,如何认为SEC无权将证券法适用于加密货币,且他不认为此案适用重大问题原则,最终法官尚未决定是否同意驳回此案。